据“宁乡发布”9月18日消息,湖南省宁乡市出台《宁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房票、购房补贴、买房优惠等12条措施。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文件提出,宁乡市将推动“认房不认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限调整等国家政策落实。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同时,文件要求,加快开发项目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以及预售资金监管审批流程,缩短放款时间;同时对支持“保交楼”的银行,在公积金、物业维修资金存储方面按有关要求给予适当优先。
宁乡市还将发放人才购房补贴。根据《中共宁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乡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宁人才发〔2023〕1号)精神,对2017年6月21日(含)以后进入宁乡,2020年7月1日(含)后新引进或新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在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出站后留宁制造业企业工作,并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高素质党政人才,在宁乡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对在宁重点产业领域规模工业企业人员,满足相关条件且作出突出贡献的,根据薪资档次,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8万-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同类型奖励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文件显示,宁乡市将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宁乡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且在2024年5月31日前办理网签备案并缴清契税、物业维修资金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补贴。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宁乡市还鼓励房地产企业制定让利政策。支持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团购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同时购买新建商品房和车位的购房户给予适当价格优惠。
文件提出,优化城区楼盘优质教育资源配置。通过挖掘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市外优质教育资源、培育潜在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委托办学、集团化办学,优化城区楼盘优质教育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