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连发了6条征地通告,涉及中原区、高新区、金水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共计批准征收土地155.8775公顷,折合2338.1625亩。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801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4.9534公顷(折合374.301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博体路南、长椿南路西。
2.通达路南、须水河西路东。
3.西四环辅路东、郑裕路南。
4.明达路南、元通大道西。
5.明达路南、红松路东。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丁庄村19.0801公顷、天王寺村1.5677公顷。
2.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0.0443公顷、大李村0.2034公顷。
3.中原区莲湖街道办事处:址刘村0.3123公顷。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赵村3.7456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郑州市2021年度第一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802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1.1929公顷(折合467.8935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柳林路东、三全路北。
2.王府坟北街南、铁西路西。
3.凌云路东、东里路北。
4.金水路南、京广快速路东。
5.凌云路东、城北路北。
6.新龙路南、柳林路东。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柳林村22.1478公顷。
2.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岗杜村王府坟村民小组2.5141公顷。
3.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燕庄村委员会司家庄村民组4.6016公顷。
4.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沙口村1.9294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三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66号)文件批复,国务院已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8.2152公顷(折合723.228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中州大道东、连霍高速南。
2.中州大道东、龙文路北。
3.金水东路南、博学路西。
4.副CBD外环路西、龙吟北街北。
5.副CBD外环路东、龙飞北街北。
6.众意路东、如意河西七街。
7.和浦路北、四港联动大道西。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杨槐村5.6272公顷、河村24.1679公顷。
2.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刘庄村2.6483公顷。
3.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小河村2.0624公顷、王马庄村8.4097公顷。
4.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1.3031公顷。
5.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弓庄村0.0193公顷、魏庄村0.0579公顷、小郭村0.0757公顷。
6.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3.3195公顷。
7.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陈三桥社区0.5242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郑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36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1.1929公顷(折合467.8935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陇海西路辅道南、绕城高速辅道东。
2.陇海西路辅道南、凌霄路东。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中原区柳湖街道办事处:桐树王村18.0012公顷、马庄村13.1917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十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825号)文件批复,国务院已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9.9077公顷(折合298.6155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消防用地、科研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艺馨街以南、艺慧街以西、姚桥路以北。
2.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湖内环西路东、龙湖外环东路西、北三环北。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7.4630公顷、小郭村8.2335公顷、弓庄村2.8665公顷。
2.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王马庄村0.5756公顷。
3.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0.7691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09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4154公顷(折合6.231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单庄村。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0.3385公顷、单庄村0.0769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