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0.ifengimg.com/2018/02/01/fangchan_d0c0fd07.png
成都住建局: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户销售 - 凤凰网房产郑州
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https://zz.ihouse.ifeng.com/news/2020_11_25-53469322_0.shtml

成都住建局: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户销售

澎湃新闻网
2020-11-25 07:22

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通知》提到,购房要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购房人可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以下简称购房登记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登记系统将给予购房者“购房资格预审码”。
而经预审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普通购房家庭,可凭“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2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但值得注意的是,若购房申请人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获取“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强调,若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公证机构将按照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分类及顺序,实施公证摇号排序。
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前,登记购房人选购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选购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并在销售前发布公告,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另外,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以下顺序分别对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资格进行复核。
第一顺序是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第二顺序为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第三顺序为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第四顺序为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通知》还提及,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
标签: 棚改货币化安置 住建局 住房 【责编】 李正瑞(PO32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房产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百科推荐
楼盘推荐 更多
推荐阅读
K11艺术节震撼启幕 天津 K11 Select开启《演化的空间》系列全球群展
奇点商业地产
刚刚
商业地产
内房港股涨幅扩大 中国海外发展涨8%
财联社
刚刚
新闻快讯
银川富力万达嘉华酒店 端午礼粽 | 飘香端午 粽情粽意
凤凰聚焦
刚刚
新闻快讯
甘肃武威: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
观点网
13:40
新闻快讯
首次!外资巨头,突然转向
证券时报
10:45
市场

金科天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