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间,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5亿美元2021年到期优先票据,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票据按照日期为2019年1月8日的票据要约备忘录所述,仅向专业投资者进行债务发行的方式上市及买卖。
公告称,预期票据的上市及买卖批准将于2019年1月16日生效,票据的年利率为8.75%。
公告披露,中骏集团此次优先票据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汇丰和瑞银;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月8日,中骏集团连同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汇丰、瑞银、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及海通国际就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为中骏集团若干现有境外债务进行再融资。